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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江西省都昌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非机动车辆整治工作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时按城区管辖范围分成5个整治行动小组,分析研判系统梳理该县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难点。
会议要求,各整治行动小组、各执法大队及各市场监管分局要讲政治、讲大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务必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结束后,各行动小组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经营户进行检查摸底,全面摸清经营主体经营地址、销售电动自行车品牌、种类、数量及是否有维修改装情况等,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出厂资料开展产品质量标识、产品执行标准检查,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车速限值25km/h、整车质量≤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48V、电动机额定功率≤400W、结构尺寸及外形是否与厂家资料一致等项目,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车速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做到溯源跟踪。
执法人员现场填写电动车摸底表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检查表》,经营户签订《电动车销售自律承诺书》,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销售主体责任,认真核查整车参数,主动处理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确保所售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要求。
从3月3日起,都昌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对该县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经营户进行摸排登记,严禁销售不按新标准生产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重进行查处。(杨洋 郭鸿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