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网络评价不要触犯法律!!!尤其一些打着自己是巴迷的UP主

2023-06-19 09:24:14 [来源:哔哩哔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期介绍一下关于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例如,有一个UP主叫做“恒熙枢纽站“的,真名叫做张恒熙的同学,他是一个喜欢专门去制作丑化和语言攻击他人图片的所谓的公交迷,感觉说是公交迷更不如说是一个攻击他人迷吧。

他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且看法律规定和他上传的图片,或者大家直接上他的B站看看他发布的一此视频和投稿。

果他人存在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理应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上述新闻报道提及的视频拍摄者与发布者的拍摄并发布有关他人的视频的行为,意在让社会公众对被拍摄者的行为进行评论。拍摄者与发布者的行为不是对社会上某种行为的广泛评论,而是特定针对被拍摄者个人行为的评论了,这种特定针对个人行为的评论,已经带有对个人人身攻击的意义。

注意,张同学已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

其他同学,尤其是小学生,没有法律意识,不能模仿。你不能说,谁的行为我看不顺眼,我就可以去网上骂他,注意,这也会触犯法律哦。

各位小学生,请注意了,这个张恒熙自称是大学生的,目前的行为来看,不懂这个法律规矩,造成不要模仿。如果有人报警,起诉他了,那他就麻烦了!!!

其他其他有类似张同学行为的注意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要规范好自己的言行。

你可以不喜欢某个人,你可以拉黑他。但是,你不可以侮辱别人,丑化他人肖像,在网络上暴露他人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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